根据国家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 39 号)和《海南省省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实施办法》(琼民发〔2012〕9号)的规定,经海南省省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专家组实地评估、省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委员会委员研究决定,海南省旅游发展研究会在海南省省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被评为4A级社会组织。近日,海南省民政厅为海南省旅游发展研究会颁发4A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书》和牌匾。
海南省旅游发展研究会荣获4A级社会组织,是海南省民政厅、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及社会各界对研究会工作的肯定,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指导和大力支持;更是研究会全体研究员共同努力、辛勤付出的结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越来越重视。支持海南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海南大特区的神圣使命,2018年4月11日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支持社会组织在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监管、加强行业自律、调解贸易纠纷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强调,“赋予行业组织更大自主权,发挥其在市场秩序维护、标准制定实施、行业纠纷调处中的重要作用。”
2021年1月30日印发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过程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综合运用信用管理手段,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对信守承诺的社会组织,采取优先承接政府授权和委托事项、优先获得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优先推荐相关表彰和奖励等措施予以激励。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作出重要贡献”,这是对社会组织功能定位的新概括,指明了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方向。同时提出给予转移职能、购买服务、金融扶持、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人才激励、发挥作用等扶持政策。其中,获得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获得3A级(含3A级)以上的社会组织,可优先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等有关政策。